我的起点,是真真正正的零。二十六个字母认全了,大概就算我的全部家当。我开始像个傻子一样,每天天不亮就爬起来,跑到宿舍楼顶的天台上,对着灰蒙蒙的晨曦念“ABC”。不是念,是吼。我把每个音都发得极其夸张,嘴巴张到最大,感觉下巴都快脱臼了。元音、辅音、爆破音……我把它们一个个拆开,再笨拙地拼凑到一起。那段时间,我的室友都说我魔怔了,说梦话都在背音标。
光会念还不行,我得听懂。我的“神器”是一个老旧的复读机,花了我半个月的生活费。我弄来一套最基础的《新概念英语》,从第一册开始。第一课,就那句“Excuse me!”,我反反复复听了不下五十遍。按一下播放键,声音流出来;按一下复读键,声音倒回去。我就坐在那里,像一个虔诚的工匠,用声音的碎片,试图拼凑出语言最初的模样。听到后来,磁带都“嘶嘶”作响,快被我听坏了。走路听,吃饭听,睡觉前也听,耳机像长在了耳朵上。有那么一阵子,我感觉自己脑子里有个小人,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在说英语。
单词是另一座大山。我买来一摞摞的单词卡片,正面英文,背面中文。等公交的时候掏出来看几眼,排队打饭的时候瞄几下,甚至上厕所也攥着一把。我试过各种方法,联想记忆、词根词缀,但对我这个零基础的人来说,最笨的方法往往最有效——重复。忘了,就再背;再忘,再背。我的床头、书桌、甚至蚊帐顶上,都贴满了写着单词的便利贴,整个人活像住在一个文字的茧房里。
大概坚持了半年多,有一天,我在学校广播里偶然听到一段VOA慢速英语,是关于天气的报道。我惊讶地发现,我居然大部分都听懂了!那种感觉,就像在黑暗的隧道里爬行了很久,突然看到前方透进来一丝微光。虽然微弱,却足以让人热泪盈眶。我第一次真切地感受到,那些看似毫无意义的重复和坚持,真的在悄悄改变着我。
有了这点信心,我开始尝试着开口。这是最难的一步。我对着镜子说,录下来自己听,那声音陌生又别扭,还带着浓浓的“中国腔”。我鼓起勇气,去找外语系的同学“搭讪”,结结巴巴,语法错误百出,脸憋得通红。好在他们都很友善,会耐心地纠正我。我还记得第一次完整地用英语点了一杯咖啡,虽然手心里全是汗,但当我说出“A cup of Americano, please”并且对方准确无误地递给我时,那种巨大的成就感,比考试得了满分还要强烈。
后来,我像一块贪婪的海绵,开始涉猎更多。我看不带字幕的美剧,一开始全靠猜,连蒙带唬,后来竟然能听懂一些笑点了。我读原版小说,从薄薄的童话开始,到后来能磕磕绊绊地读完《小王子》。每读懂一个句子,每听懂一段对话,都像是在解锁一个新世界。语言对我来说,不再是一串冰冷的符号,它背后站着活生生的人,有着丰富的文化和有趣的故事。
再后来,我通过了专业八级,开始尝试做一些简单的兼职翻译。第一次接到任务,是翻译一份产品说明书。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整整两天,查遍了所有不确定的专业术语,反复推敲每一个用词,生怕有一丝差错。当我把最终稿发过去,对方回复说“翻译得很专业”时,我对着电脑屏幕,长长地舒了一口气。
如今,我以翻译为生,穿梭于两种语言之间。有时在重要的国际会议现场,我戴着同传耳机,流利地转换着语言;有时在书桌前,字斟句酌地处理着文稿。外人看来,这或许是一份光鲜的工作。但只有我自己知道,这条路是怎么一步步走过来的。是无数个清晨在天台上的呐喊,是无数个夜晚与复读机为伴的孤寂,是那听坏了的一盒盒磁带,是那写满了单词的、厚厚的几摞卡片。
我常常想起那个在语音室里茫然无措的自己。如果当时我因为畏惧而放弃了,我的人生轨迹将会完全不同。我很庆幸,我选择了最笨的方法,并且坚持了下来。这条路没有捷径,所谓的奇迹,不过是“坚持”的另一个名字。它把我从一个站在语言大门外的局促少年,变成了如今能在两种文化间自由穿行的信使。这不仅仅是一份职业的转变,更是一场关于耐心、勇气和成长的漫长修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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