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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热爱点亮人生:我在追求中收获成功与幸福

    我小时候特别爱拆东西。记得七岁那年,我把爸爸的收音机拆了,零件铺了满满一桌子。妈妈回来吓了一跳,以为收音机报废了。其实我已经研究好几天了——那些细小的电容电阻像神秘的密码,电路板上的铜线是它们通往声音的路径。我小心翼翼地装回去,拧上最后一颗螺丝,打开开关,《月亮代表我的心》流淌出来时,那种喜悦到现在都记得。

    就是从那时候开始,我知道了手里握着螺丝刀的感觉——那不是工具,是钥匙,能打开另一个世界的门。

    初中三年,我的零花钱全花在旧货市场的电子元件上。同学玩网游的时候,我在阳台上搭建自己的“实验室”。失败了多少次?数不清了。焊坏过电路板,烧过变压器,最惨的一次整个阳台跳闸,妈妈在黑暗里喊:“儿子,你又干什么了?”但每次修好一件电器,那种成就感就像心里开出一朵花。班主任说我不务正业,可我知道,当万用表的指针轻轻摆动,当示波器上出现完美的波形,那就是我的诗和远方。

    高中文理分科,家里开了个“郑重”的家庭会议。爸爸说:“学理好找工作,学文出路窄。”他们希望我选理科,将来当工程师。可我在物理化学课上总是走神,笔记本的空白处写满了故事片段。语文老师把我的一篇作文推荐发表后,我捧着那本杂志看了整整一晚——原来文字变成铅字是这样的感觉。

    那个周末,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,桌上左边摆着物理习题,右边是写满故事的笔记本。我在纸上画了一条线,左边写“应该”,右边写“热爱”。最后,那条线被揉成一团扔进垃圾桶。周一早晨,我在分科表上填了“文科”。爸爸叹了口气,妈妈欲言又止,但我说:“让我试试,如果真的走不通,我不会后悔。”

    现在回想,那是我第一次为自己的人生做选择,笨拙,却无比坚定。

    大学四年,我在图书馆的古旧书架间穿梭,在深夜的宿舍走廊里敲击键盘。大二那年,我写了篇小说投给杂志,三个月石沉大海。就在快要忘记时,收到了录用通知。我把那封信读了十几遍,然后跑到操场跑了三圈。那不是因为作品发表了,而是突然明白——原来热爱真的可以带你去想去的地方。

    毕业后,我进了家文化公司做编辑。头半年是最难熬的。租的房子只有十平米,夏天像蒸笼,冬天呵气成霜。第一个月工资交完房租所剩无几,连续吃了两个星期挂面。有次加班到凌晨,站在空荡荡的公交站等末班车,雨下得很大,我紧紧抱着装着稿件的包,那是全身上下最值钱的东西。

    不是没动摇过。有同学做销售月入过万,有朋友考公务员生活安稳。妈妈也打过电话:“要不回来考个教师?”但每天早上坐到电脑前,开始修改稿子、和作者讨论、策划新选题时,那种从心底涌上来的充实感告诉我——就是这里,这就是你想走的路。

    转折发生在工作第三年。我负责的一套小众丛书意外获奖,社里决定重点推广。那天主编拍着我肩膀说:“我知道你为这套书付出多少。”其实哪是付出呢?做喜欢的事,熬夜查资料是享受,反复修改是修炼,就连被退稿都是宝贵的功课。

    去年,我升任主编。搬家的那天,从床底下拖出个大箱子,里面是初中时的手工电路、高中传阅的小说稿、大学收到的退稿信,还有最早那本登着我作文的杂志。我坐在地板上一件件翻看,突然就哭了。这些笨拙的尝试、这些幼稚的作品,像一串歪歪扭扭的脚印,连成了通往今天的路。

    上个月回老家,帮爸妈整理储藏室。妈妈指着角落:“你那些‘破烂’还留着呢。”是我小时候的“实验室”——万用表、电烙铁、装满元件的铁盒子。爸爸拿起我改装过的台灯,插上电,暖黄的光立刻洒满房间。

    “其实,”爸爸突然说,“你小时候修好的第一件东西不是收音机,是你妈的吹风机。你怕我们发现,偷偷放回去。但你不知道,那天晚上你睡着了,我和你妈在厨房里,她拿着吹风机哭了。”

    我愣住了。妈妈擦擦眼角:“不是心疼吹风机,是觉得我儿子真了不起。”

    那一刻我忽然明白,热爱的种子早就在心里生根发芽,只是需要时间长大。它可能不会立刻开花结果,可能要在黑暗中摸索很久,但只要你一直浇水、一直守护,它终会破土而出。

    如今,我依然每天与文字为伴。审稿的间隙会想起那个在阳台上摆弄电路的男孩,他专注地看着万用表,小心地焊接元件。他不知道未来会走向哪里,但他相信手里的光会照亮前方的路。

    是的,热爱真的能点亮人生。它不是遥远的灯塔,而是握在每个人手中的手电筒——光柱可能微弱,只能照亮脚下几步路,但就是这几步又几步,带我们穿过迷雾,走向属于自己的星辰大海。而所谓成功与幸福,不过是在这条路上,听见内心最真实的声音说:对,就是这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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