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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年好友借书籍不还说弄丢

    这事儿得从好几年前说起了。

    老陈,我认识他得有十五年了。我们是大学同学,一个寝室住了四年,一起打过球,一起通过宵,一起在深夜的路边摊聊过人生理想。毕业后虽然各奔东西,但都在同一个城市,联系没断。他结婚,我是伴郎;我失恋,他陪我喝到天亮。这种交情,我以为是很铁的了。

    他是个挺有意思的人,热情、爽快,就是有点粗枝大叶,用现在的话说,有点“佛系”。我呢,可能恰恰相反,有点爱较真,尤其对我的书。

    我有个癖好,爱买书,更爱在书的扉页上写字。不是简单的签名,可能会写上购买的地点、日期、当时的心情,或者读到某处怦然心动的感悟。我觉得,一本书的生命,从我翻开它的那一刻才真正开始,而那些随手写下的字句,就是它和我之间独一无二的印记。它们不是藏品,是战友,是陪我度过某些时光的伙伴。

    那是一个周末的下午,老陈来我家玩,一眼就相中了我书架上那本《百年孤独》。范晔译本,深蓝色封面,已经有些旧了。

    “哎,这本我老早就想看了,一直没买。借我瞅瞅?”他抽出来,随手翻着。

    我心里咯噔一下。这本书对我很特别。大四那年,我在一家即将关门的老书店的角落里发现了它,扉页上,我写着:“2010年冬,于‘南山书屋’。告别与孤独,都是开始的另一种形式。”那是我人生一个迷茫阶段的见证。

    我犹豫了一下。但他是老陈啊。朋友之间借本书,能有多大事?

    “行啊,你拿去看吧。不过……这本我挺喜欢的,你看完了记得还我。”我尽量让语气显得轻松。

    “放心吧!我你还信不过?速读,一个月准还你!”他笑嘻嘻地把书塞进包里,动作利落。

    一个月过去了,他没提。我想他可能没看完,没催。

    两个月过去了,还是没动静。我在微信上问他:“嘿,那本《百年孤独》看得怎么样了?”

    他很快回复:“正看着呢!太牛了这书,就是人物名字有点绕,看得慢点。”

    我回了个笑脸:“不急,你慢慢看。”

    这一“慢慢看”,就看了大半年。期间我们见过几次面,吃饭、聊天,他很自然,我却总惦记着那本书。好几次话到嘴边,又咽了回去。为了一本书反复催,显得我多小气似的。朋友之间,不该这样。我这样安慰自己。

    大概一年后的一个晚上,我们几个朋友又聚在一起。聊得正酣,不知怎么就说到了读书。我半开玩笑地对老陈说:“我那本‘孤独’,在你那儿都快两年了,是不是该‘回家’了?”

    场面瞬间安静了一下。老陈的脸上掠过一丝我从未见过的尴尬,他挠了挠头,拿起酒杯喝了一口,然后放下,眼神有点躲闪。

    “那个……兄弟,真对不住。”他声音低了些,“那本书……我,我好像给弄丢了。”

    “弄丢了?”我一时没反应过来。

    “就是……我也不知道放哪儿了。可能是上次搬家的时候,跟一堆旧报纸什么的混在一起,当废品卖了……我真不是故意的!”他赶忙补充,语气带着歉意,但那份歉意底下,有种轻飘飘的东西,让我心里一沉。

    我愣住了,感觉胸口像被什么东西轻轻撞了一下,不重,但闷得慌。我看着他那张熟悉的脸,突然觉得有点陌生。那本带着我青春印记的书,那个在旧书店下午的偶遇,那段写在扉页上的心情,在他那里,最终的归宿竟然是“跟旧报纸混在一起卖了”?

    桌上其他朋友开始打圆场。
    “哎呀,一本书嘛,旧的不去新的不来!”
    “就是,老陈也不是故意的,让他赔你一本新的!”
    “对,罚他酒!三杯!”

    老陈也立刻顺着台阶下:“赔!我一定赔!我明天就去买本全新的给你!不,买两本!”他说着,真的端起酒杯连干了三杯。

    在大家的哄笑声中,我却一点也笑不出来。我想要的是那本“新书”吗?不是啊。我想要的是我那本旧的,扉页上有我字迹的,陪我度过无数个夜晚的“那一本”。它对我来说,是唯一的。而在他和朋友们看来,书的内容是一样的,甚至赔一本新的还更“划算”。我那股较真的劲儿上来了,觉得特别委屈,特别不被理解。

    那天晚上,我终究没再说什么。我不想破坏气氛,更不想因为一本书,让大家觉得我斤斤计较,不通人情。

    后来,老陈真的买了一本全新的《百年孤独》给我,一模一样的版本。他递给我的时候,还是那副笑嘻嘻的样子:“喏,赔你的,崭新崭新的!”

    我接过来,道了谢。书是新的,封面挺括,纸张散发着油墨味。我翻到扉页,一片空白。它很完美,但它不是我的那本书了。它没有故事,没有记忆,它只是一件商品。

    我把这本新书放回了书架原来的位置,但它看起来那么格格不入。我和老陈,表面上还和以前一样,该聚会聚会,该聊天聊天。但有些东西,确实不一样了。我心里好像有了个小小的疙瘩,不碰不疼,但你知道它在那里。

    我开始反思,我难过的,真的仅仅是那本丢失的书吗?好像不全是。

    我难过的是,我视若珍宝的、带着我生命痕迹的东西,在最好的朋友那里,却可以如此轻易地“弄丢”,并且用一种“赔你新的”的方式来了结。这让我感觉,我珍视的那部分情感和记忆,在他那里并没有得到对等的尊重。他丢掉的不是一本书,是我寄托在书上的那段时光和那个阶段的自己。

    我也难过于自己的“无法言说”。我无法理直气壮地告诉他:“我很生气,我非常在乎那本书,不是因为它的价格,而是因为它对我有独一无二的意义。”在我们的交往规则里,这种“较真”似乎是不被允许的,是“小家子气”的。为了维持所谓的“大度”和“友情”,我不得不压抑自己真实的感受。

    这件事像一个微小的裂痕,让我重新审视我们的友谊。它依然深厚,依然有十五年的根基。但它也让我明白,再好的朋友,也可能无法完全理解你内心的每一个角落。你们可以分享快乐,分担忧愁,但在某些细微的感知上,可能永远存在隔膜。

    现在,那本崭新的《百年孤独》还躺在我的书架上,我一次也没有翻开过。而老陈,他后来再也没有向我借过任何东西。

    有时候,失去一件物品,就像在平静的湖面投下一颗小石子。涟漪荡开,最终会消失不见,但湖水知道,那颗石子,曾经真实地沉入了心底。我与老陈的友谊之湖依然广阔,只是我们都心照不宣地,绕开了那片小小的、沉没了过往的深水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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